小额贷款填表说明

一、 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:
(一)个人身份证及本市常住户口册;
(二)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《再就业优惠证》;
(三) 参加再就业培训的证明,或已取得相关培训的证书,以及所投资行业所必需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;
(四) 所创办实体的工商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及所投资行业所需的其他证照;
(五)在我行已开立结算帐户或一般帐户;
(六)所投资实体的可行性分析;
(七)自有资金达到项目所需资金50%的证明;
(八) 申请人过往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其他经济违法行为的证明(经街道(镇)劳动保障事务所公示三天,无人提出反对意见的,视为无不良信用记录及经济违法行为)。
以上所须材料均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三份,劳动保障事务所、担保公司及厦门市商业银行各一份。

二、 本申请表应以蓝黑或碳素墨水钢笔、水笔工整填写。